中国导医网健康资讯

健康咨询热线:010-63796913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10-7120  投诉:010-86961336  支付中心  搜索  会员 地方分站
首页 | 预约挂号 | 导医陪诊 | 疾病大全 | 健康管理 | 资讯 | 基层医生 | 问吧 | 医院黄页 | 商城 | 专家 | 台港专区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医疗保险 >> 医保政策 >> 正文

基本医保每人每年最高缴费400元


日期: 2008 - 07 - 01   作者:   来源: 生活日报   责编: 中国导医 zl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参保人每人每年最高缴费为400元,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居民自己缴纳和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参保人每人每年最高缴费为400元,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暂行办法》,济南市市内6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为: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60元;老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00元,政府补助3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0元,政府补助100元;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由财政按照上述筹集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其他各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未成年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政府对未成年城镇居民、老年居民、其他非从业居民分别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160元、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由政府按照筹集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参保人按年度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自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缴费后在缴费期内死亡的,可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返还当年所缴纳费用。

  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的入托儿童、在校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工作,由所在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办理。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应当在8月1日《暂行办法》施行后,自第一个缴费期开始为参保的入托儿童和在校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或者参保后中断缴费的,应当在规定缴费期内将历年或者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应负担部分补齐后,方可享受下一个医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信息:( 医疗 保险
上一条资讯:
下一条资讯:
中国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中国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热门推荐  
相关文章  
 · 日前四川灾区医疗卫生基本恢复
 · 虚报将严处重庆启动医疗废物申报试点
 · 健康保险——您的幸福守护神!
 · 国览医疗器械城
 · 今年医疗保险费开始报销

中国导医网疾病大全

问吧精华区
分站信息
专病导医
专科推荐
推荐精彩文章
健康管理
百度主题推广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产品与服务 | 合作伙伴 | 渠道发展 | 就业机会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s @ 2005-2007 东亚医讯-中国导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956780号 京卫网审字[2006]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