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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医疗保险费开始报销


日期: 2008 - 08 - 07   作者:   来源:   责编: 中国导医zl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本市241家医保定点医院、13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由于已有单位、个人开始报销今年的医保费用,因此,提醒参保患者在门诊刷卡看病结束时打印清单明细。此外,患者用药出现不良反应时,使用联网刷卡也可退药费。

  对于享受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并记录个人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台账的参保人员,当医疗费没有超过“门槛费”时,门(急)诊收据上打印“门诊联网已结算”字样,该收据的“社保报核联”(蓝色)由医院留存,不提供给参保人员;没有超过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的参保人员,门(急)诊收据上也打印“门诊联网已结算”字样,该收据的“社保报核联”(蓝色)由医院留存,不提供给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看病就医结束后,定点医院打印《项目明细单》和医保门(急)诊收据(红色)给参保人员。

  社保中心提醒:已经通过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当用药后出现不适、过敏等不良反应,需要改用其他药物的,可以对七日内已进行门诊联网结算的药费做退费处理,患者七日内可持医保证、医保卡、病历本、药品、处方、明细、收据到医院指定科室办理。

  据悉,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即按照12%缴纳医保费的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纳入退出市场企业中已经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在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报销,享受便捷的服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按照6.3%低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只享受大病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不享受门(急)诊联网医疗费结算。

  参保人员转外埠就医,应到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转往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回津申报报销,先自付5%后,再按照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报销。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其转出医院应为《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参保人员或委托人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的转诊转院登记表等登记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转往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非指定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外埠医疗机构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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