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措施缺席,儿童“玩耍”危险
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03)中明确提出,单杠、双杠、天梯、秋千等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运动跌落的器材,其运动地面应为松软或富有弹性缓冲的地面,例如:沙土层、橡胶地板等。
而在北京多处社区健身场所看到,多数健身器械都直接建在水泥地和花砖地上,周围也无任何保护措施。这就要求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孩子执意要玩,一定要在旁边加以保护。
安全提醒有,位置太隐蔽
另外,多数社区健身器械都不适合儿童使用,但缺乏明显的提醒标识。
做得比较好的是位于景山后街的全民健身第一园,树立起一块安全提醒牌,要求身高在1.2米以下未成年人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器材,部分器械如蹬力器、坐姿腹肌训练器上也贴有“禁止儿童使用”的标牌,但其他器械如天梯、转转轮仅标明100公斤以上禁止使用,对多少体重以上的人才能使用则未作说明。
五道口附近的东王庄小区健身场所醒目处有牌子标识“身高低于1.4米和12岁以下儿童须在成人看护下使用”,其中天梯、蹬力器、腰背按摩器等器械上也有小字标牌注明儿童不宜使用,但标牌位置过高,儿童一般看不到。在东城区真武庙附近看到一处设施相对简陋的健身场所,没有任何文字的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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