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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一份30城市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97.4%的婴儿母亲认同母乳喂养对婴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性,但是仅有55.8%的人准备纯母乳喂养到6个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联络处卫生与营养处处长孔文曾经在媒体上指出,在中国内地,很少有企业为正在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充足的哺乳时间和专门的哺乳场所。
而即使在人们暂留的机场,香港国际机场仍然设立了24间设备齐全的婴儿室,方便旅客给婴儿换尿布及喂食。
专家呼吁:
在企业、商务楼和社区建立母婴室
国际食品法典专业委员会特别专家组成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宗一教授对记者说,其实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型国有企业的工厂车间里都有母婴室,这是当时国家关于妇女五期保健(经期、孕期、产期、哺期、绝经期)的规定。
如今,经济发展了,国家富裕了,人们也有钱了,母婴室却成了稀罕物,少之又少了。
丁教授认为,提高母乳喂养不能把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家长或医务工作者。这应该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比如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建议以社区和企业为单位,拿出资金建立母婴室。
另外,在医疗卫生制度的改革中,也不仅仅是看病问题,更要把妇女哺乳考虑在内。
母乳喂养不能一年只“唱”一个星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保障。要建立母乳喂养的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带薪哺乳假,保证孩子七个月的哺乳期;公共交通必须保障哺乳妇女的交通便利,提供交通补助等。
这样呼吁的也不乏其人,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上海市妇联就建议商务楼宇中设“婴儿室”以方便女职工哺乳。
国外做法:
美国立法确保在任何建筑内都能哺乳
在欧美国家,大多数的公司都设有专门的托儿所,让正在哺乳期的妇女能够带着孩子来上班。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国家安全局就率先在其工作地点专为哺乳期的工作人员设置了一个专门的哺乳室。
美国人事管理局明确指出,美国各雇主在工作场所应同时为雇员的家庭提供支持,包括建立一个哺乳室。
这些关于母乳喂养的内容于2001年11月12日被写入美国《国际公法》(Public Law),其中第631节指出:妇女可以在任何一个联邦建筑或公共场所内给她的孩子进行哺乳。此前,哺乳还被人们认为是一项由女性在家中独自完成的私人事件。
各个公司和各级联邦政府为此专门开展了“哺乳妈妈计划”(a Nursing Mothers Program),为哺乳的妈妈们在工作场所建立专门的房间。
计划对房间的各种细节也进行了规定:房间要足够大,可以放下一个茶几、两张椅子和一台小冰箱。此外,还应配备有水池、废纸篓。房间应该有至少两个插座,一个用来连接冰箱,另一个可以连接吸奶器。每个房间都配有各种类型的吸奶器。房间内还会有杀菌清洗液、卫生纸、挂钩等。该计划还要求房门要配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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