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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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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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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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肖芳女士(化名)将再次走上手术台,切除刚做完隆胸手术不久的左乳。
1月13日,正在协和医院治疗的肖女士对记者称,她是去年6月在汉口一家医院做的隆胸手术。“当时做完手术后就感到不适,疼痛难忍,该院医生介绍我到另一家医院治疗,效果不是太好。今年元月初,才住进协和医院,但已流脓水,医生建议切除。”肖痛苦地说。
据《今日快报》报道,与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同在一病区的7名女士,她们都是去年六七月份做的隆胸术。据她们讲,曾在这家医院做隆胸手术的十几人都出现了类似情况。
患者称,当时给她们做隆胸手术的是毛、何两位医生,此事发生后何不知去向。医院开始态度暧昧,病人是自己垫款住进协和医院的,后经多方交涉,该医院才在本月9日付了首期治疗费,但费用远远不够,有3位病人已接到协和医院的催款单,多者5000元,少者3000元。
她们没想到,隆胸给自己和家属带来如此大的痛苦,不仅身体受到摧残,精神也受到折磨。肖女士认为这家医院应无条件帮她们治疗,并赔偿精神损失,否则她们将通过法律来讨公道。
据了解,她们隆胸用的是一种俗称“水凝胶”的胶状高分子化合物,产于乌克兰,由吉林敖东制药厂代理。据悉,吉林敖东制药厂已派专家于近日赴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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