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医网健康资讯

健康咨询热线:010-63796913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10-7120  投诉:010-86961336  支付中心  搜索  会员 地方分站
首页 | 预约挂号 | 导医陪诊 | 疾病大全 | 健康管理 | 资讯 | 基层医生 | 问吧 | 医院黄页 | 商城 | 专家 | 台港专区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住院须知 >> 正文

医院的探视规定


日期: 2006 - 04 - 19   作者:   来源: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1、到医院探视病人,应该按照规定时间探视,探视危重病人可凭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 
  
    2、每周允许探视3-4次,时间为下午3-6时,传染病人一般不允许探视。
   
    3、探视者要先到规定地点领取探视牌,凭牌进入病房,每名病人同时限2人探视。

    4、监护病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谢绝探视。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以防交叉感染,传染上疾病,影响儿童健康。  
 
    5、病人病情不允许接见探视者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
   
    6、代表单位来医院探望病人,需要了解病情时,凭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由经管医生或主治医生负责接待介绍。 
  
    7、探视人员同时应该遵守陪护人员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相关信息:( )
上一条资讯:
下一条资讯:
中国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中国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热门推荐  
相关文章  

中国导医网疾病大全

问吧精华区
分站信息
专病导医
专科推荐
推荐精彩文章
健康管理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产品与服务 | 合作伙伴 | 渠道发展 | 就业机会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s @ 2005-2007 东亚医讯-中国导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956780号 京卫网审字[2006]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