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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转科或转院手续


日期: 2006 - 04 - 19   作者:   来源: 万博咨询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当您生病住在一些中、小医院,由于该医院的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受限,在明确诊断或治疗方面有困难,就需要转院诊治。有时由于您的病情涉及到您所住医院的其他专科,有的是入院时分错了科,有的是另外发生了别的病,都可在院内转科治疗。转院、转科要办理手续,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当您熟悉这些规定后,在住院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以把握时机,知道怎么去办理,并主动配合,把这一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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